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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货说明
1. 自销售之日起7天内,商品正常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维修、换新或退货。退款时,退款金额为该商品购买发票金额作为退款基准!(注:如选择重新调换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我们可承担往返平邮运费,选择退货我们不承担往返运费。) 以下情况不做退货处理: A. 任何非可为商城出售的商品(序列号不符); B. 任何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导致出现问题的商品(如碰撞、进液、自行拆机、维修、滥用或不正确的安装及操作),撕毁标贴、机器序号、防伪标记; C. 商品及附属物表面不完整或有毁损; D. 商品的外包装、备件、说明书、保修单缺失(等材料不全) E. 兼容性问题不在售后范围内,及消费者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
2. 自销售之日起7日内,因客户误购、多购、或对产品不满意等其它原因,客户可以选择退货。货物本身性能完好没有质量问题(注:我们只对所销售产品本身负责),在不影响我们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客户可以申请退货,退货时运费由买方自行承担,退款金额为本司收到退货品当日的商城标价和购物时候的价格中最低价为准,不以购物价作为退货基准!客户在签收货物后七天内在线申请退货,并将产品寄出,外地客户以当地邮戳为准。
3. 以下产品,一律不适用七天内无质量问题退货: A 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高单价产品; B. 手机、相机、显示器、内存、主板、显卡、硬盘、CPU等; C. 电池、线缆、光存储、办公设备等附件与耗材属于易耗品(除商品明确表示可以退货);
4. 退货时,请提供对应产品的出库单和发票,并保证产品的完整(包括商品的包装物、 用户手册,和其他由厂商提供的一切附件)。如商品中某一部分丢失或损坏,则不符合退货要求 ,可为商城将有权拒绝提供退货服务。
特殊说明:
1. 目前我们不支持上门退换服务,北京地区客户您在和我们的客服中心联系确认后再上门办理,北京以外地区客户确认后请将商品寄到以下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2号中科大厦A座五层506(可为商城客服中心) 邮编:100080 电话: 010-51651166 收件人:齐燕
2、 当客户收到货物时,付完款后请客户当场拆封验收,遇到少货或错货或损坏现象时,请立即联系本司客服人员!否则默认为货物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数码/手机类商品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以发票日期为准)7日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请客户先行按照说明书上的联系方式与厂家的售后部门/检测中心联系,办理检测报告。如果检测报告确认属于质量问题,请与可为商城客服中心联系办理退货事宜。如果商品自身携带的产品序列号与可为商城售出的不符,或缺少随商品附带的保修卡、发票、配件等,商城不予退货。商品已打开塑封包装或撕开开箱即损贴纸者不予退货,但有质量问题除外。
4、小家电类商品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以发票日期为准)7日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请客户先行按照说明书上的联系方式与厂家的售后部门联系。如果厂家确认属于质量问题,请客户与可为商城客服中心联系办理退货事宜。如果缺少随商品附带的保修卡、发票、配件等,不予退货。
5、可为商城销售的笔记本产品均为正品行货,开正规发票。客户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以发票日期为准)7日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到厂家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检测,并办理检测报告。如果厂家确认属于质量问题,凭可为发票及厂家检测报告,可进行退货处理。
6、软件类商品已打开塑封包装,办公用品、耗材产品(墨盒、硒鼓、打印机、光盘、耳机、电池以及充电设备)开封,不予退货,但有质量问题除外。
7、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我们不承担责任。但是我们会尽可能的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尽量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